在日常巡查、专项行动及联合执法的基础上,执法人员通过“夜间突击 错时检查”等非工作时段巡查机制,利用夜间休息时间,对水产品市场等重点领域逐家进行渔获物及进货台账检查,严查是否有销售带鱼、银鲳、龙头鱼等违禁渔获物行为,严格禁止非法渔获物上市交易,对个别经营户存在的索证索票不规范的问题进行现场指导并要求立即整改。同时,与农贸市场、水产品市场等签订“责任状”和《承诺书》,要求市场举办方督促场内经营者依法进销海洋水产品,并督促市场与入场经营户签订责任状,要求经营户做到守法经营,严禁采购销售带鱼、大黄鱼、小黄鱼、银鲳、鲐鱼、三疣梭子蟹、龙头鱼、虾蛄等8种及其他海洋捕捞冰鲜或者活体水产品的违禁渔获物。
此外,该局全面加强对经营户的宣传教育,指导水产品市场、农贸市场、餐饮单位等在醒目位置张贴禁售渔货物海报,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护渔”宣传标语,广泛发布伏季休渔相关科普内容,积极引导广大经营者及消费者自觉遵守休渔期有关规定,切实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据介绍,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加大检查执法力度,积极与其他部门、乡镇在联合巡查、信息共享、应急协同等方面开展合作,为休渔期监管执法注入不竭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