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为理事及会员企业服务,特制定会员管理制度如下:
一.协会会员的分类
(一)凡省内或驻外地直接从事水产品加工流通、科研、设计、教学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均可申请作为协会的单位会员。
(二)凡是以发展水产品科研、教学、加工流通为业的专家、教授、工程技术人员、行业管理人员,或个体劳动者,在本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的,可申请作为协会个人会员。
(三)对水产流通与加工行业作出较大贡献、有较高名望的专家、领导、劳动模范,有突出贡献的港、澳、台胞及外籍侨胞,经本会常务理事会同意,可聘为名誉会员。
二.协会会员的申请
(一)申请条件:
1.拥护本会章程;
2.有加入协会的意愿;
3.在水产加工流通、科研、教学等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4.能履行会员义务;
5.愿意在本单位(本人)的地位(岗位)上,为水产品加工流通作出更多的贡献。
(二)入会的程序:
1.由会员部协同申请企业提交入会申请书;
2.协会秘书处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
3.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4.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三.会员权利及义务保障
1.由秘书处负责组织并通知会员企业优先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交流、培训;
2.由信息部负责发送协会印发的有关资料及电子刊物,及实时跟进企业日常反映的情况;
3.协会举办的有关经贸洽谈和技术活动时由信息部及副秘书长负责通知相关会员企业;
4.由会员部监督会员企业执行协会的决议、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及协会交办的任务;
5.每年由会员部通知并督促会员企业按时 缴纳会费;
6.每年由会员部及信息部协同收集会员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有关生产、管理以及新产品试制等方面的信息资料和先进经验;